省人社厅出新规 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如何补缴养老费
时间:2025-09-11 18:06:29 出处:时尚阅读(143)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养老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,省人社厅实施个人按8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;灵活就业人员按20%比例补缴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办理补缴时,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%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。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并从欠费之日起,省人社厅已出台最新规定。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,
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可继续延长缴费至满15年。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基本情况(包括出生年月、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单位按20%、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
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
责任编辑:付基恒
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。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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